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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1批次不合格食品,其中1批次涉及海南

发布时间:2025-01-06 作者:佚名 来源: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

  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)1月3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1批次不合格食品,其中1批次涉及海南。

  据悉,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88批次样品,检出31批次样品不合格。涉及海南的不合格食品是京东中国特产·海南助农馆(经营者为海南农夫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)在京东商城(网店)销售的、标称海南椰城昌茂绿色食品股份公司(地址: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7号A区)出品的、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(地址: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7号)生产的昌茂西沙海虾(干制水产品)(规格型号:250克/袋,商标:昌茂,生产日期:2024/3/28,保质期:6个月),其中N-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不合格项目N-二甲基亚硝胺的检验值是7.85μg/kg,标准值为≤4.0μg/kg。

  N-二甲基亚硝胺是N-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,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,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。目前由N-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,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-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,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2762—2022)中规定,干制水产品中N-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4.0μg/kg。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中N-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或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所致。

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n315.net.cn/newones.asp?id=149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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